“我偏爱写诗的荒谬,
胜不过不写诗的荒谬。
......
我偏爱牢记此一种可能——
存在的理由不假外求”
我喜欢诗歌,因为诗歌很朴实很简单,它不限于每一种格律,只是一种简单的表达,没有门槛。可以荒谬,可以讽刺,可以深刻,可以浅尝,可以开心或悲伤,甚至可以没有逻辑。所以,写诗歌的人都有自在的灵*。记录心情
IMPLE
纪伯伦曾说,一个人有两个我。一个在黑暗里辗转反侧的醒着,一个在光明里醉生梦死的睡着。
两个我
我的身体住了两个我
一个是夜晚那闪亮的星
一个是白昼那不得不升起的太阳
一个至死是文艺少年
总陷于痴妄的心动
爱写雪月风花,诗和远方
一个已然是平庸众人
只剩下凡俗的心意
守着朝九晚五,一日三餐
我的身体里也住着两个灵*
一个激励我发奋图强
一个教唆我安于现状
我又时常觉得
期盼前者晚了
过好后者又不甘
END
就只写到这里,就像有人说,你总是结束的那样突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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